2020年1月初,山东聊城的刘付昌接到噩耗,他的女儿刘芸因感情纠纷被前男友杀害。案件发生后,警方将遗体送至济南市第二殡仪馆保存,以便后续处理。然而,刘付昌却在五年间陷入了巨大的经济困境——为了不让女儿的遗体腐烂,他不得不支付近40万元的高额保存费用。这笔费用不仅让刘付昌倍感煎熬,也引发了社会对刑事案件中巨额遗体保存费承担问题的广泛讨论。
刘付昌表示,当初女儿遇害后,警方通知殡仪馆直接运走了遗体,并由法医进行了死因鉴定。然而,警方并未通知家属遗体处理的具体安排,也未告知是否可以火化遗体。刘付昌回忆说:“如果警方通知我们处理遗体,我们肯定会承担费用。但警方没有通知,所以这笔钱理应由他们承担。”然而,殡仪馆方面却坚持要求家属支付高额费用,否则无法出具死亡证明或殡葬证以供火化使用。
刘付昌为了解决这一难题,多次向殡仪馆和公安局申请公开相关手续明细,但始终没有得到明确答复。殡仪馆方面则表示,遗体保存费用是按照国家规定收取的,具体金额由物价部门核定。然而,刘付昌认为,殡仪馆在案件尚未结案的情况下要求家属支付高额费用,显然不合理。此外,他指出,山东省其他类似案件中,被害人家属也面临类似的高额费用问题,例如有的家属需要支付十五万元的保存费用。
刘付昌的困境并非个例。近年来,刑事案件中因遗体保存引发的费用争议屡见不鲜。例如,在“百香果女童案”中,被害女童杨燕某的遗体在广西灵山县殡仪馆保存两年多时间,家属最终通过法律途径争取到了10万元的停尸费减免。而在另一些案件中,家属甚至因无力支付费用而不得不将遗体长期存放在医院太平间或殡仪馆,导致家庭陷入经济危机。
法律专家指出,遗体保存费用的承担问题应由司法机关负责举证证明。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在刑事案件中负有通知家属领取遗体的责任。如果家属未收到通知,则保存费用理应由公安机关承担。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由于案件尚未结案,警方往往以“保留证据”为由拒绝退还费用。
刘付昌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一问题。他已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殡仪馆退还部分费用,并追究相关责任。同时,他也呼吁政府尽快出台明确的政策规范,将刑事案件中的遗体保存费用纳入国家司法救助范围。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探索建立司法救助机制的经验表明,通过司法救助可以有效减轻被害人家属的经济负担。
尽管刘付昌目前仍需继续支付高昂的保存费用,但他希望通过法律手段争取公平。他表示:“我只希望我的女儿能够早日入土为安。”与此同时,他的故事也引发了社会对刑事案件中遗体保存费用问题的关注。如何平衡司法需求与家属权益,成为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