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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多人制售假货假药被罚,涉案金额超2300万元,法院重拳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2025-03-20 09:30 来源:中网资讯综合

  近日,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对一起涉及生产销售假货假药的案件作出一审判决,25名被告人因相关犯罪行为被判处有期徒刑及罚金,其中15人还需支付惩罚性赔偿金共计2369万余元。此案不仅揭示了假货假药市场的严重危害,也展现了法院依法严厉打击此类违法犯罪行为的决心。

  根据法院审理查明,自2019年起,王某飞等人组织了多个制假团伙,通过网络平台采购低价原料药,假冒知名品牌商品,并通过微信朋友圈、线下门店等渠道销售。其中,黄某东等人通过社交平台销售假药假货,涉案金额高达285万元。法院认定,这些行为严重破坏了市场秩序,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生命健康安全。

  在具体判决中,主犯林某鹏和林某明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五个月和六年九个月,并处罚金102万元和90万元。其余15名参与售假的被告人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此外,15名被告还需支付惩罚性赔偿金,用于弥补消费者因购买假货假药而遭受的损失。

  法院指出,制售假货假药的行为不仅违法,还对社会造成了极大的危害。一方面,假药可能含有有害成分,直接威胁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另一方面,假冒商品的流通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侵害了正规企业的知识产权和消费者权益。为此,法院提醒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必须依法诚信经营,同时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商品,增强对假货的甄别能力。

  值得注意的是,本案还涉及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院判决被告人黄某东等15人在全国范围内的发行报刊上公开道歉,并发出风险提醒。这一判决不仅体现了对受害者的补偿,也向社会传递了对制售假货假药行为的零容忍态度。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假货假药的销售渠道更加多样化,打击力度也需进一步加强。专家建议,应加强跨部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强化互联网监测,并与公安机关联合执法,形成合力打击假药违法犯罪活动。同时,消费者应提高法律意识,积极举报假货线索,共同维护市场秩序。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表示,将继续依法严惩制售假货假药等违法犯罪行为,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合法权益。法院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营造公平、诚信、安全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