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快推进中医优势专科建设的意见
国中医药医政发〔2024〕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国中医科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
中医优势专科是彰显中医药特色优势、体现中医临床疗效、保障人民健康的重要平台。加强中医优势专科建设是坚持中医原创思维、巩固扩大特色优势的重要途径,是推动中医医院坚持中医为主办院方向、引领中医医院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对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服务健康中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指导中医医院加快推进中医优势专科建设,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分层级推进中医优势专科建设,进一步提高中医临床疗效,彰显中医药特色优势,打造中医药人才高地,更好地服务健康中国战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质中医药服务需求。
到2029年,中医优质专科资源进一步扩容,布局更加合理,基本建成100个左右国家领军中医优势专科,1000个左右国家中医优势专科,3000个左右省级中医优势专科,6000个左右市县级中医优势专科,形成专业领域完整、地域覆盖面广、结构布局合理、中医特色明显的中医优势专科网络,全国中医优势专科总体规模达到10000个左右。各层级中医优势专科逐级带动、层层辐射、协同发展,构建“纵向成集、横向成群”的中医优势专科集群发展模式,围绕“专病、专家、专药”打造一批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和社会影响力的品牌专科。专科临床疗效持续提升,中医药特色优势充分发挥,重大疾病诊疗水平明显提高,高素质专业人才队伍规模不断壮大,科研创新能力显著增强,以优势专科引领中医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态势更加彰显。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中医优势专科规划布局
1.国家中医优势专科建设。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遴选建设国家中医优势专科,在中医特色优势发挥、重大疾病救治、高层次人才培养、科研创新、现代化管理等方面代表全国该专业领域较高水平。从中遴选专科水平居于全国领先、医院综合实力强的专科开展国家领军中医优势专科建设,在疑难病、罕见病和危重症中医药防治、学术传承发展、中医药复合型创新人才培养、高水平临床研究和成果转化及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在全国范围内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
2.省级中医优势专科建设。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统筹规划建设省级中医优势专科,在中医特色优势发挥、综合服务能力、骨干人才培养、科研创新、质量管理等方面代表省域内中医专科发展的较高水平。
3.市县级中医优势专科建设。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指导开展地市级和县级中医优势专科建设。各地市结合本地区疾病谱和中医药发展实际,开展地市级中医优势专科建设。依托县级中医医院“两专科一中心”项目(即每个县级中医医院建成2个中医特色优势专科和1个县域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实施,推进县级中医医院优势专科建设。
根据社会办中医医院意愿和专科基础,可将其纳入各层级中医优势专科建设。
(二)推进中医优势专科集群建设
1.国家中医优势专科联合体建设。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按专业组建30个左右国家中医优势专科联合体,由国家领军中医优势专科牵头,将国家中医优势专科全部纳入。
国家中医优势专科联合体建设应体现“横向成群”,重在制定诊疗标准规范,开展专科质量控制与能力评估,组织开展疑难病和危重症中西医协同攻关,引领专科学术发展。
2.区域中医优势专科联盟建设。结合国家区域发展战略,支持若干综合实力强的国家中医优势专科牵头组建区域中医优势专科联盟,辐射带动区域内中医优势专科能力整体提升。针对部分省份的薄弱专科,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协调相关专科实力强的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牵头组建区域中医优势专科联盟,采取组团式帮扶形式促进优质中医资源向薄弱省份流动。
区域中医优势专科联盟建设应体现“区域协同”,以专科协作为纽带,在重大疾病救治能力提升、学术交流、科研协作等方面综合施策,提高区域内优质专科资源可及性和医疗服务整体效能。
3.省级中医优势专科联盟建设。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分专业组建本省域中医优势专科联盟,原则上由本省域的国家中医优势专科牵头,每个专业一般组建1个省级中医优势专科联盟,对没有国家中医优势专科的专业,在省级中医优势专科中择优确定牵头单位。省级中医优势专科和市县级中医优势专科应全部纳入本专业省级中医优势专科联盟。支持少数民族聚集地区组建省级少数民族医优势专科联盟。
省级中医优势专科联盟建设应体现“纵向成集”,牵头单位要总结推广本专业临床诊疗经验和标准规范,对集群内专科开展远程会诊、定期巡诊、人才培养等,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质量控制管理,带动省域内相关专科水平整体跃升。
(三)加强中医优势专科内涵建设
1.提高中医临床疗效。中医优势专科要坚持以中医药服务为主,针对中医治疗具有优势的疾病和疾病防治的关键阶段及环节,确定优势病种和主攻方向,制定实施中医诊疗方案,并通过对医学典籍挖掘、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传承、临床实践探索等方式不断优化和创新。鼓励设置专病门诊。定期开展中医典型医案分析和学术交流,认真总结临床经验和疗效,探索制定并不断完善符合中医药特点、彰显中医药优势、共识度高的疗效评价标准。积极开展标准规范制订,鼓励将成熟的中医诊疗方案、专家共识、技术操作规范等转化为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并推广应用。
2.提升综合服务能力。中医优势专科要及时跟踪现代科学技术和现代医学进展,应用过程中注重与中医药理论、方法有机结合。发挥多学科联合诊疗优势,搭建以中医优势专科为主体、相关学科共同参与的“1+N”诊疗平台,加强急诊科、重症医学科建设,鼓励在专科内设置重症监护单元,完善检验、影像、病理等功能科室建设,提高重大疾病诊疗能力。
3.优化中医护理服务。中医优势专科要以解决临床护理问题、提高护理效果及护理满意度为核心,组织实施专科中医护理方案,传承、创新、推广中医特色护理技术和经验方法。要加强护理人员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培训,提升辨证施护水平。鼓励结合专科特色开展中医护理门诊试点。
4.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中医医院应选优配强专科科室负责人等关键岗位,加强中医医师配备,坚持培养为主、引进与培养相结合,鼓励通过机构双聘、多点执业、战略合作等“柔性引进”方式引进高层次人才,加大中青年骨干及优秀传承人才培养力度,形成高层次人才引领、骨干人才聚集、后备人才充足、结构科学合理的人才梯队。发挥中医优势专科育人作用,推动专科建设与学科建设紧密结合,积极开展“学经典、用经典”活动,加强中医“三基”训练,强化医师中医诊疗思维。将师承教育贯穿临床实践教学全过程,深化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思想和临床诊疗经验的活态传承,构建名医经验传承数据库及知识库。
5.提高临床科研能力。省级及以上中医优势专科要强化临床病例信息、科研数据规范化采集、系统化分析能力。要围绕临床问题开展循证医学研究,有明确、稳定的攻关方向,重视高级别临床证据和标志性成果产出。鼓励开展中医医疗技术创新,大力研发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中药新药和新型中医诊疗设备。积极探索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药企业建立合作机制,推动中医药科研成果转化,培育中医药新质生产力。中医医院要支持中医优势专科申报各级科研项目,鼓励有条件的医院设立中医优势专科临床科研能力提升专项经费。
6.创新服务模式。中医优势专科要从注重疾病治疗转向同时注重健康维护,积极宣传中医药健康养生知识,探索集预防、治疗、康复、个人健康管理于一体的全链条服务模式。鼓励中医医院以优势专科、优势病种为牵引,联合相关专科打造学科群专业链。创新中医综合治疗区(室)服务模式和管理方式,提高中医综合治疗效率。拓展中药药事服务能力,鼓励根据患者需求提供个性化临方加工服务。将“以病人为中心”贯穿于医疗服务各环节,提升医疗服务的舒适化、智慧化、数字化、适老化、适儿化水平。
7.培育专科特色文化。坚持党建引领,与文化建设双促双融。深入挖掘整理专科发展历史脉络、文化特色和名医大家的成长之路、高尚医德、先进事迹,凝练形成积极正面、薪火相传的专科特色文化,增强医务人员职业荣誉感和归属感。加强行风建设,厚植廉洁文化,弘扬“大医精诚”医德医风。鼓励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促进中医药文化传播与文明互鉴。
8.完善管理运行机制。中医医院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将中医优势专科建设纳入医院发展规划,明确专科科室负责人的责任、权利与义务,并在硬件建设、人员配备、科研创新等方面给予支持,建立专科建设工作议事机制,定期研究解决专科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立足专科功能定位与发展方向,科学制定专科发展规划,确定建设目标,细化发展举措和路径,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以知识价值为导向、有利于发挥特色优势的分配制度和奖励机制,充分激发医务人员积极性。
三、组织保障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中医优势专科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宏观指导,制定国家中医优势专科和国家领军中医优势专科管理办法、评估指标,建立警示和退出机制,定期表扬和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地方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做好本地区中医优势专科规划布局和建设管理,将专科建设成效作为重点纳入医院考核,对各层级中医优势专科建设进行定期评估并动态调整。各地要加强中医优势专科建设工作总结交流和宣传推广,以专科建设带动中医医院高质量发展。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24年12月9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