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关于支持新一批城市开展创新型城市建设的通知
国科发区〔2022〕5号
有关省、自治区科技厅: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部署,充分发挥创新型城市对于实现高水平自立自强和建设科技强国的战略支点作用,科技部启动了新一批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经地方推荐申报、材料审查、专家评议等程序,科技部将支持河北省保定市等25个城市开展创新型城市建设(城市名单见附件)。
有关城市要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建设方案重点任务落实,持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优化创新创业生态,打造人才高地,扩大开放合作,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供高质量科技供给,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育壮大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提升人民生活品质、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
各有关地方科技管理部门要继续加强对创新型城市建设的指导和支持。各城市要以创新型城市作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抓手,进一步强化顶层设计与规划布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加快提升城市科技创新能力和高质量发展水平。
科技部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科技创新的战略部署,进一步加强区域科技创新工作,大力支持创新型城市建设,持续开展城市创新能力监测评价,强化分类指导,促进区域创新布局不断优化。创新型城市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报送科技部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司。
特此通知。
联系人及电话:樊俊,010-58884281
附件:新一批开展创新型城市建设城市名单
科技部
2022年1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新一批开展创新型城市建设城市名单
东部地区:保定市、邯郸市、宿迁市、淮安市、温州市、台州市、淄博市、威海市、日照市、临沂市、德州市、汕头市
中部地区:长治市、滁州市、蚌埠市、铜陵市、新余市、新乡市、荆门市、黄石市、湘潭市
西部地区:柳州市、绵阳市、德阳市
东北地区:营口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