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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亚洲司负责人就东亚合作经贸部长系列会议成果答记者问
2021-09-19 20:13 来源:商务部网站

  问:请介绍一下本次系列经贸部长会议取得的重要成果,以及达成的主要共识。

  答:9月13—15日,第20次中国—东盟(10+1)经贸部长会议、第24次东盟—中日韩(10+3)经贸部长会议和第9次东亚峰会(10+8)经贸部长会议等东亚合作经贸部长系列会议以视频形式举行,商务部部长王文涛在京出席上述会议。今年是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关系30周年。本次会议是在全球疫情形势依然严峻,世界经济脆弱复苏的背景下召开的。各方聚焦团结抗疫和共谋发展两大主题,就共同关心的区域经贸议题深入交换意见,达成广泛共识。东盟十国及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美国、俄罗斯等东盟对话伙伴国经贸部门负责人出席相关会议。

  此次系列会议旨在为拟于年内举行的东亚合作领导人系列会议做好经贸领域准备工作。中方继续坚定支持东盟在地区架构中的中心地位,与有关各方深入推进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合作,积极引领东亚经贸合作实现良性发展,提振地区国家抗疫和经济发展信心,推动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推动RCEP尽早生效,为构建更加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做出新贡献。

  在10+1会议上,双方高度评价30年来中国—东盟经贸合作取得的巨大成就,期待未来合作更加紧密而富有成效;重申做好中国—东盟自贸协定及《升级议定书》实施工作,同意开展联合可研,确定进一步提升中国—东盟自贸协定的其他可能领域;继续推动澜湄跨境经济合作和中国—东盟东部增长区等次区域合作取得更多实效,鼓励更多东盟企业利用好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和中国—东盟博览会等重要平台开拓中国市场商机;致力于推动RCEP协定如期生效实施。会议取得三项成果:一是通过中国与东盟经贸部长《在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关系30周年之际关于进一步提升经贸合作水平的联合声明》,充分肯定双方30年来经贸合作成果,对新形势下推动双方经贸合作高质量发展作出规划;二是通过《中国—东盟自贸区联委会关于中国—东盟自贸协定实施情况的报告》,肯定双方自贸合作取得的积极进展,并对下一步工作作出了安排;三是对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关系30周年经贸合作成果展和经贸合作论坛的成功举办予以高度评价,释放了进一步深化双方经贸关系的积极信号。

  在10+3会议上,各方均表示将加强合作,稳定畅通产业链供应链,推动RCEP协定如期生效实施,促进地区经济复苏和增长。会议还听取了东亚商务理事会工作汇报,一致表示将进一步加强与工商界对话,推动地区经济融合发展。会议取得两项成果:一是通过《<10+3缓解疫情对经济影响的行动计划>进展报告》,二是通过《10+3经济合作工作计划(2021-2022)》,巩固了10+3国家团结抗疫势头,丰富了10+3经贸领域合作内涵。

  在10+8会议上,各方一致认为,当前首要任务之一是逐步恢复和构建更具韧性的区域经济。各方应加强宏观政策支持,保持贸易和投资市场开放;改善营商环境,推动数字经济、气候变化合作;加强全球疫苗合作,扩大疫苗生产能力;支持世贸组织进行必要改革,期待世贸组织第12届部长级会议达成切实成果。RCEP成员国期待协定尽早生效实施。

  问:中方对进一步深化发展与东盟及东亚国家的经贸合作有哪些展望和考虑?

  答:当前疫情持续蔓延,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区域产业链供应链安全面临挑战,地区社会发展和经济复苏存在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中国正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在更高水平上扩大对外开放,这将为地区国家提供更广阔市场和发展机遇。中方将与地区国家密切合作,总结经验、规划未来,推动东亚合作各机制框架下经贸合作更加深入、创新发展。

  一是持续深化抗疫合作。中方将与东盟方积极探讨对接《东盟全面复苏框架》项下有关经贸领域合作内容,认真落实习近平主席关于将中国疫苗作为国际公共产品的承诺,与地区国家携手抗疫,继续根据东盟方需要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和支持,助力东盟国家早日战胜疫情,恢复经济发展。

  二是拓展经贸务实合作新领域。加强与东盟方发展战略和规划对接,推动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发挥进博会、中国—东盟博览会等展会平台作用,扩大贸易投资合作。顺应新形势,积极拓展绿色经济、数字经济、数字贸易等新领域合作。拓展“中日韩+”合作,在能力建设、经济技术交流等方面加大对东盟投入,帮助东盟缩小发展鸿沟。

  三是不懈推进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深化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探讨与东盟方进一步扩大双向开放、实现互惠互利。同RCEP成员国共同推动协定如期生效实施。同10+8国家共同维护以世贸组织为核心的多边贸易体制,支持世贸组织进行必要改革,推动世贸组织第12届部长级会议取得积极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