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6号)及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财金〔2019〕53号),在广东再担保的统一部署下,广东再担保参控股的10家地市担保公司(珠海、中山、江门、惠州、清远、湛江、汕头、汕尾、潮州、揭阳)从2019年10月1日起统一调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率。
本次降低担保费的项目范围是:贷款主体为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而且单户担保贷款金额1000万元及以下的融资担保项目。符合上述条件的担保项目,担保费率从原来的“不超过2%”降低为“不超过1.5%”,降费幅度为0.5%/年,即小微企业1000万元的担保贷款,担保费减少5万元。
广东再担保在粤财控股的大力支持下,积极落实国家和省政府的政策部署,从2016年开始与珠海、中山、江门、惠州、清远、湛江、汕头、汕尾、潮州、揭阳等10个地市合作成立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广东再担保参控股的10家地市担保公司坚持“政策性定位,市场化运作,专业化保障,实现政策性目标和可持续发展”的经营方针,致力于服务中小微企业、“三农”、创业创新主体客户融资,政策性作用逐步体现。本次降低担保费率,是广东再担保及参控股地市担保公司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的又一实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