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的保育教育费。这一政策标志着我国学前教育普惠化、公平化迈出了重要一步。
《意见》提出,地方各级财政、教育部门要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等信息化手段,加强日常监控,强化资金保障和使用管理,确保幼儿园正常运转,严禁拖欠教师工资。同时,地方各级教育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规范办园行为,切实守护好在园儿童身心健康。
该政策的实施,旨在减轻家庭经济负担,促进学前教育的普及和均衡发展。根据《意见》,免除保育教育费标准按照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教育、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执行,不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杂费等。对民办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参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免除水平,相应减免保育教育费。
政策的出台,体现了国家对学前教育的高度重视和对教育公平的追求。正如《意见》所强调的,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是提高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水平、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举措。此外,政策还鼓励各省结合实际,进一步巩固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等群体的资助政策,做好兜底保障。
该政策的实施,不仅有助于减轻家庭经济负担,也有利于提升学前教育质量,促进儿童全面发展。随着政策的逐步推进,预计将推动我国学前教育体系更加完善、普惠化、高质量发展。
本次政策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学前教育普惠化迈入新阶段,为实现教育公平、提升国民素质提供了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