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16日,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备受关注的“订婚强奸案”作出二审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被告人席某某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这一历时两年的案件终告段落,但其引发的法律与道德争议仍在持续发酵。
案件始末与核心争议
案件始于2023年1月,席某某与被害人经婚介机构相识并确立恋爱关系,同年5月1日双方订婚。次日,席某某在婚房内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后者于5月5日报警。法院审理查明,被害人曾明确反对婚前性行为,且在过程中存在激烈反抗,最终认定席某某的行为构成强奸罪。一审判决后,席某某当庭提出上诉,但其母甄女士声称“女方索要房产加名未果后诬告”,引发舆论对“骗婚”的猜测。
法律认定:订婚不等于性同意
审判长在回应焦点问题时强调,订婚仅是民间习俗,不产生法律婚姻关系,双方的性行为必须基于自愿。刑法明确规定,违背妇女意志强行发生性关系即构成强奸罪,无论双方是否存在婚约。本案中,法院综合被害人陈述、监控视频、录音证据等,认定席某某的行为完全符合强奸罪构成要件。尽管席某某因自首和恋爱关系获从轻处罚,但3年刑期仍彰显了司法对妇女人身权益的严格保护。
舆论撕裂:传统观念与法治思维的冲突
案件曝光后,社会舆论呈现两极分化。部分网民以“订婚即默认性权利”为由质疑判决,认为“女方借婚姻敲诈”;另一派则支持司法裁决,指出“性同意权不容模糊”。这种分歧折射出传统婚恋观与现代法治原则的碰撞。媒体调查显示,我国近半数女性曾遭遇亲密伴侣暴力,但多数人因“家丑不外扬”心态选择隐忍。本案的公开审理与判决,为类似受害者打破沉默提供了范例。
彩礼纠纷与“骗婚”争议
案件另一焦点是婚约财产纠纷。席某某家属曾起诉要求返还10万元彩礼及戒指,但法院查明女方早在立案前已退还财物,男方多次拒收,故驳回诉求。审判长明确表示,彩礼纠纷与强奸案属独立法律关系,女方不存在“骗婚”行为。这一裁决驳斥了舆论场中“女方图财”的传言,重申了法律对事实的严谨态度。
司法与舆论的平衡之道
面对案件引发的舆情风暴,法院坚持“以证据为核心”的审判原则。审判长指出,舆论监督需以尊重司法专业为前提,网络谣言和片面信息不应干扰事实认定。二审期间,法院详细公开证据链,包括被害人反抗录音、行车记录仪数据等,有力回应了“证据不足”的质疑。这种透明化处理,既保障公众知情权,也维护了司法权威。
社会启示:婚恋观与法治意识的双重革新
本案暴露出部分公众对婚姻法律的认知误区。民法典明确规定,唯有结婚登记能确立法定夫妻关系,订婚不具备法律效力。审判长呼吁社会摒弃“以婚约绑架性权利”的陋习,倡导平等尊重的婚恋观。此外,案件也警示自媒体应恪守真实底线,避免为流量炒作未核实信息。
后续影响:亲密伴侣暴力的法治应对
本案判决后,学界与妇女组织呼吁加强反家暴法的落实。数据显示,我国已婚女性中23%曾遭受肢体或性暴力,但报案率不足10%。司法机关表示,将加大对亲密关系犯罪的打击力度,通过典型案例普法,消除“家务事”观念对司法介入的阻碍。
结语:捍卫个体权利与司法公信力
“订婚强奸案”的终审落幕,不仅是对个体权益的司法救济,更是对社会价值观的一次校准。法律以刚性条款划定了性自主权的边界,而舆论场的理性讨论则推动着公众法治意识的提升。在婚姻自由与人格尊严并重的当下,此案将成为中国法治进程中一个标志性注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