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492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提高审批效率、优化服务水平,进一步方便行政许可申请人,我部决定对“从国外引进农业种子、苗木检疫审批”等11项行政许可事项(含部分子项或许可情形,见附件)实施全程电子化审批。自2021年12月1日起,上述许可事项或许可情形不再需要提交纸质申请表和申请资料,申请人可通过农业农村部政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提交申请并上传电子版申请资料,在平台中即时查询受理和审批结果信息。我部根据网上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审查并作出审批决定,审批通过的,将发布公告或发送证书、批件。申请人应对其提交的申请资料真实性负责。对发现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以及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按照《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农业农村部
202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