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做好政府网站季度抽查工作的通知》(国办秘函〔2016〕4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要求,海关总署办公厅于9月底组织开展了2021年第三季度海关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工作。现将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总体情况
目前海关总署运行的政府网站共计44个,包括1个海关总署门户网站,1个“电子口岸”部门网站和42个直属海关网站。三季度按照100%的抽查比例,海关总署办公厅对“电子口岸”部门网站进行了检查,对直属海关子网站从发布解读、办事服务、互动交流、功能设计、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系统核查。同时,按要求抽查了243个代表主体为海关总署和各直属海关的政务新媒体。检查结果为全部合格。
抽查发现,各直属海关网站对第二季度评估中发现问题的整改率有所提升,咨询答复及时,网站功能设计不断得到加强。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是强化常态化监管,确保网站达标。做好网站严重错误表述、链接可用性、首页更新情况、栏目更新情况等的日常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二是规范办事内容,提升服务水平。进一步规范、细化办事指南内容,从生产生活实际需求出发,根据用户需求和习惯体验优化配置资源;合理规划网站栏目设置,不断加强网站功能设计,优化用户体验。三是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整改提升。建立问题台账,对照问题逐一整改,举一反三,立行立改,切实完善渠道功能,夯实内容建设,优化展现形式,提升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