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6月末,我国全口径(含本外币)外债余额为181399亿元人民币(等值25453亿美元,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区、中国澳门特区和中国台湾地区对外负债,下同)。
从期限结构看,中长期外债余额为79677亿元人民币(等值11180亿美元),占44%;短期外债余额为101722亿元人民币(等值14273亿美元),占56%。短期外债余额中,与贸易有关的信贷占32%。
从机构部门看,广义政府外债余额为30091亿元人民币(等值4222亿美元),占17%;中央银行外债余额为9061亿元人民币(等值1271亿美元),占5%;银行外债余额为79734亿元人民币(等值11188亿美元),占44%;其他部门(含关联公司间贷款)外债余额为62513亿元人民币(等值8772亿美元),占34%。
从债务工具看,贷款余额为27532亿元人民币(等值3863亿美元),占15%;贸易信贷与预付款余额为27060亿元人民币(等值3797亿美元),占15%;货币与存款余额为34250亿元人民币(等值4806亿美元),占19%;债务证券余额为59798亿元人民币(等值8391亿美元),占33%;特别提款权(SDR)分配为3394亿元人民币(等值476亿美元),占2%;关联公司间贷款债务余额为19016亿元人民币(等值2668亿美元),占10%;其他债务负债余额为10349亿元人民币(等值1452亿美元),占6%。
从币种结构看,本币外债余额为88632亿元人民币(等值12436亿美元),占49%;外币外债余额(含SDR分配)为92767亿元人民币(等值13017亿美元),占51%。在外币登记外债余额中,美元债务占81%,欧元债务占7%,日元债务占5%,港币债务占4%,特别提款权和其他外币外债合计占比为3%。
我国外债主要指标均在国际公认的安全线以内,我国外债风险总体可控。
附
名词解释及相关说明
关于外债期限结构分类。按照期限结构对外债进行分类,有两种分类方法。一是按照签约期限划分,即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外债为中长期外债,合同期限在一年或一年以下的外债为短期外债;二是按照剩余期限划分,即在签约期限划分的基础上,将未来一年内到期的中长期外债纳入到短期外债中。本新闻稿按签约期限划分中长期外债和短期外债。
与贸易有关的信贷是一个较广义的概念,除贸易信贷与预付款外,它还包括为贸易活动提供的其他信贷。从定义上看,与贸易有关的信贷包括贸易信贷与预付款、银行贸易融资、与贸易有关的短期票据等。其中,贸易信贷与预付款是指发生在中国大陆居民与境外(含港、澳、台地区)非居民之间,由货物交易的卖方和买方之间直接提供信贷而产生对外负债,即由于商品的资金支付时间与货物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时间不同而形成的债务。具体包括供应商(如境外出口商)为商品交易和服务直接提供信贷,以及购买者(如境外进口商)为商品和服务以及进行中(或准备承担)的工作预先付款;银行贸易融资是指第三方(如银行)向出口商或进口商提供的与贸易有关的贷款,如外国金融机构或出口信贷机构向买方提供的贷款。
附表:中国2024年6月末按部门划分的外债总额头寸
注:1.本表按签约期限划分长期、短期外债。
2.本表统计采用四舍五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