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企业技术中心2021年评价结果的通知
发改办高技〔2022〕6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管理部门):
根据《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2016年第34号令),我们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进行了评价,现将2021年评价结果通知如下。
广西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等72家企业技术中心得分在90分及以上,评为优秀;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等1459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得分在65分至90分(不含90分)之间,评为良好;江苏白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等85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得分在60分至65分(不含65分)之间,评为基本合格;锦州汉拿电机有限公司等112家企业技术中心因评价得分在60分以下、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低于150人、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低于2000万元、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低于1500万元等原因,评为不合格。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等16家因企业自身原因未上报评价材料,评为不合格。请你们将评价结果转告相关企业。
根据《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对评为基本合格的江苏白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等85家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提出警告,请你们督促上述企业抓紧进行整改;对本次评价不合格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及分中心,将撤销其资格(另行通知)。
本评价仅针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工作,不涉及企业其他方面的工作。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022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