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底,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上强调,要健全具有高度适应性、竞争力、普惠性的现代金融体系。中国人民银行在学习贯彻这一精神时提出:建设普惠性金融体系是2020年的重点工作之一。
要理解其要义,要体会其道远,须从历史谈起。
一、中国金融的“普惠”简史
“普惠”之义在于让尽可能多的人受益,而资金本身的趋利性就意味着金融供给与“普惠”的金融是相向而行的。
早在20世纪90年代,为了支持“三农”建设,我国便开始了农村“小额联保信贷”的尝试,以及之后为了促进城市就业而开展的小额信贷公司试点工作,都体现了普惠金融的基本理念。
2005年国际小额信贷年,联合国提出了“普惠金融”的概念,不久便被引入国内,我国普惠金融也由此起航。
2013年11月12日,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正式提出要“发展普惠金融,鼓励金融创新”。此后几乎每年都有相关新政出台,大大推动了我国普惠金融的发展。
2016年,G20第十一次峰会通过的《G20数字普惠金融高级原则》成为全球普惠金融发展的里程碑。数字化为普惠金融插上了起飞的“翅膀”,也为我国普惠金融实现“弯道超车”提供了助力。
普惠金融在国内的普及和发展,推动了我国扶贫助困工作的顺利开展。可谓之:金融普惠似春雨,扶贫助困待发力。
二、普惠金融:成绩与困境
普惠金融既是国家发展之需,也是经济发展之义。它一开始就是为了满足普罗大众的金融需求而生。20多年来,它在我国的成长既有喝彩相伴,也有质疑不断。
1、“普惠”成效显著
《2019年中国普惠金融发展报告》中的数据显示:
2018年底,全国使用电子支付的成年人比例达82.39%,农村地区也超过了70%;截至2019年6月末,我国乡镇银行业金融机构覆盖率为95.65%,行政村基础金融覆盖率达到99.2%;2019年上半年,新发放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利率为6.82%,较2018年全年平均利率下降0.58个百分点。
普惠金融正推动着我国的金融供给实现移动化、便利化、实惠化。
2、“普惠”误区颇深
当“普惠金融”成为市场热词、普惠型金融服务已进入千家万户时,仍有很多人对普惠金融一知半解,甚至存在严重的认识误区。
误区一:普惠金融等于扶贫。
首先,普惠金融是金融;其次,它的服务对象是有金融需求的个体,而不是需要财政救助的人。普惠金融是要建立在一定产业基础之上,以实现其商业可持续。简言之,普惠金融不仅要授人以“鱼”,更要授人以“渔”。
误区二:普惠金融是公益性金融。
发展普惠金融旨在将被传统金融排斥的中小微企业及弱势人群以可负担的成本纳入一个更具包容性的金融生态体系之中,而非公众所片面理解到的实现既“普遍”又“实惠”的公益性金融。
误区三:普惠金融就是互联网金融。
实际上,互联网金融仅仅是普惠金融的一种实现途径,推动金融供给实现移动化和便利化。但是,高效便捷也并不是普惠金融的唯一目的,风险监管及道德约束等也是其需要考虑的因素。
3、“普惠”问题丛生
5月24日,某地区城商行因出现严重信用风险,被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接管,被接管前主体信用评级AA+。
10月28日,某地区农商行原董事长因个人违法违纪问题被公安部门采取强制措施,事发后,网络上谣言四起,引发该行网点出现挤兑,后又波及多个其他网点。
……
各地区的城商行、农商行等中小金融机构作为发展普惠金融的“排头兵”,各类风险问题层出不穷,也暴露出普惠金融发展中的诸多问题。
问题一:金融服务体系不健全。
目前,我国初步形成了以商业银行为主、多种金融机构并存的多元化普惠金融服务体系。由于大型金融机构的服务主要面向高端客户,这些专业性不足、规范性较差的中小金融机构自然成为了发展普惠金融的“主力军”,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普惠金融的发展。
问题二:对中小金融机构的监管不到位。
相较于大型金融机构来说,中小金融机构的抗风险能力较弱,其自身能力不足、技术相对落后也都成了风险隐患。随着这些中小金融机构数量和种类不断增长,其监管存在的“难管、管不着”等问题,更是为发生风险的“连锁反应”埋下了“导火线”。
问题三:金融机构的信用体系建设不完善。
上述两家问题银行的信用评级等级一直以来粲然可观,当前者的严重信用风险问题被披露、后者的12家参股公司成了老赖,一时舆论哗然。由此暴露出的我国金融机构信用评级可信度差、信用评级机构专业性不足等问题,威胁着普惠金融的健康发展以及经济社会的稳定。
三、合力攻坚,普惠大众
对于金融供给者来说,发展普惠金融,既是符合其自身利益的可持续发展路径,也是一份沉甸甸的社会责任。普惠型金融生态体系的建设,还需合各方之力,攻克“普惠”难关。
1、政府挥好“指挥棒”
普惠金融的发展须以市场为主导,但是它也离不开政府这个“总指挥”的引导。
(1)从宏观政策和基础设施两个方面细化顶层设计,在统筹规划、均衡布局、组织协调、政策扶持、法律监管等方面做出系统性布局。
(2)建立普惠型贷款风险补偿基金、担保基金,健全普惠金融体系的风险补偿机制;同时,完善责任共担机制,加强政策性担保体系建设。
2、多类金融机构“通力合作”
普惠金融快速发展的五年来,各种新型业态主体纷纷涉足普惠金融领域,为普惠金融体系建设添砖加瓦。
一方面,大型金融机构要充分利用其在资金实力、风险管控能力等方面的优势,发挥其“领头羊”的作用,以“增量、扩面、平价”为原则做深做细普惠金融;
另一方面,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等中小金融机构要充分挖掘自身优势,与大型金融机构形成互补,更好地为金融市场的边缘化群体提供“普惠”金融服务。
3、权威性信用评级构筑“人防工事”
专业性、权威性的信用评级体系是普惠金融健康发展的第一道防线,只有让老百姓信得过的金融机构,才能有人人参与的普惠型金融生态体系。
(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将信用评级体系的各个环节都纳入法律框架内,让整个行业的参与者“有法可依”、“违法必究”。
(2)在考虑我国基本国情的基础上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制定科学统一的信用评级指标和标准;同时,鼓励民间资本成立信用评级机构,培育该领域内本土的专业性权威机构。
4、完善监管体系保障“大后方”
现代化信息技术对普惠金融的发展愈发重要,各类型的金融机构数量也与日俱增,由此带来的潜在金融风险不断积聚。
(1)要积极借助金融科技,将其合理运用到风险防控的各个环节,建立一套与我国当前普惠金融体系相匹配的风险管控体系。
(2)强化中小金融机构的名单制管理,监管部门要摸清管辖内各个机构的风险底数。在具体化解风险的政策措施和路径上,既要遵循统一的监管规则,也要根据各金融机构风险的特点及成因,“量体裁衣”、“精准施策”。
结束语:
雨露滋润禾苗壮,普惠金融路更长。
中小企业要发展,金融体系须改观。
参考资料:
1、《SBA:我国政府扶持中小企业的制度借鉴》. 沙里淘金财经观察. 2019.4.15.
2、《我国不缺金融机构,缺的是一个让信用等于财富的体系》. 沙里淘金财经观察. 2019.5.5.
3、《当前我国信用评级机构的信用危机》. 沙里淘金财经观察. 2019.6.18.
4、《尴尬的农商行:股东会任命不了董事长》. 沙里淘金财经观察. 2019.9.19.
(客户宣传稿件,图文均由客户提供,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