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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上消费金融:警惕高利诱惑 提升金融素养
2018-09-28 12:36 来源:搜狐媒体

  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教育对于提升国民金融素养、满足金融知识需求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人民银行、银保监局等部门不断加强金融知识普及教育,各金融企业也积极响应,取得了良好成效。但青少年人群依然是我国金融知识普及教育的薄弱领域,如何将金融知识普及教育深入渗透到青少年中去,是一项系统工程。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多元文化和消费观念的冲击,青少年逐渐成为金融消费的主力军。但是面对消费诱惑,如何做好甄别,提升金融素养,马上消费金融给广大青少年以下建议:

  一、警惕“高息贷”或“高利贷”

  根据相关调查,超90%学生不懂高息贷或高利贷,最高法院规定:未超过年利率24%,应予支持;利率在24%-36%实为灰色地带,年利率超36%为非法高利贷,不予支持。

  以月息“0.99%”为嘘头的校园贷平台容易造成”低息“的假象,并诱导学生贷款,实际上,加上平台服务费、滞纳金等,将成为超过年利率24%的超高利息!若再缴纳违约金,将超过36%变为非法高利贷!一旦“染上”高息贷或高利贷后,将如同赌博一样容易引发各类危害。

  二、远离“不良校园贷”

  不良校园贷主要是指那些采取虚假宣传、降低贷款门槛、隐瞒实际资费标准、不文明催收手段等不合规手段诱导学生过度消费或给学生带来恶意贷款的平台,大学生一旦使用,将极易引发过度借贷和负债。不良校园贷多以零首付、低门槛、放款快等特点进行虚假宣传,存在诱导学生过度消费或恶意贷款行为,极易导致涉世未深、缺乏风险防范知识的青少年过度消费或恶意借贷,最终演化成“拆东墙补西墙”等不择手段冒险做法。

  三、拒绝“传销式诈骗贷

  传销式诈骗贷是校园贷诈骗的常见类型,主要是指不法分子借助校园贷款平台招募大学生作为校园代理,并要求发展学生下线进行逐级敛财。而判断传销则有三个原则为:是否需要上交会费,是否存在诱导发展下线,是否进行逐级提成,应加以识别。校园贷刷单兼职代理过程中,参与学生既是受害者又是作案者,多数学生是在并不知情和利益驱使下被不法分子利用,而参与学生则利用校园贷平台进行刷单兼职并逐级发展下线,同时以代理名义骗取学生信息并进行贷款,每成功一笔贷款将获得佣金,这实为一种逐级敛财式传销诈骗行为。

  四、防范“多头借贷”

  “多头借贷”主要指从多个校园贷平台进行借贷,由于目前借贷市场主体间信息共享不足,在还款压力的作用下,促使借款者从多个校园贷平台进行贷款,最终导致巨额借款。

  目前校园贷大多属于民间借贷,由于借贷市场发展不充分并缺乏有效监管,导致借贷平台对于借贷个人是否存在多方借贷、是否具有还款能力等情况审核不严。当无还款能力的大学生陷入多头借贷后往往造成巨大还款压力,轻则造成极大心理压力,重则引发恶性或极端事件。

  面对在校学生的网络借贷诈骗手段花样翻新,学生参与非法“校园贷”、“现金贷”、无抵押贷款等被诈骗的案件与日俱增,马上消费金融作为合规经营的持牌消费金融公司,将积极承担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增强其对有害网络借贷业务的甄别和抵制能力的社会责任,为创造健康的校园金融环境,打造绿色的金融环境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