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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自制电梯上5楼 多部门劝解拆除,事件引发了关于“鼓励创新”与“保障安全”之间的讨论
2025-06-05 10:40 来源:中网资讯综合

  近日,辽宁葫芦岛一小区内,一名老人自制“电梯”上五楼的视频引发广泛关注。该老人为了解决上下楼不便的问题,花费数万元自制了一台类似“缆车”的装置,连接居民楼与路灯杆,自行设计并申请了“楼房滑索电梯”的实用新型专利。然而,由于该装置存在安全隐患,且未经过正规审批,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在接到市民反映后,联合多部门进行劝解,最终老人在社区协调下拆除了该装置。

  老人自制电梯的初衷是为了方便自己上下楼,尤其考虑到年事已高,爬楼梯确实困难。据媒体报道,该电梯自2020年建成使用以来,一直由老人自行维护和操作,且在运行过程中并未影响小区车辆的正常通行。然而,尽管如此,该装置仍被认定为“非正规设备”,不属于特种设备的监管范围,因此在安全性和规范性方面存在较大隐患。

  社区方面表示,老人在申请专利后,其行为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考虑到居民和老人的安全,经过多部门协同劝解,老人最终决定拆除该电梯装置。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也表示,该电梯虽然在技术上较为新颖,但其结构和安全性与正规电梯存在差异,因此不被纳入特种设备监管范围。此外,市监局工作人员也指出,该自制缆车并未涉及特种设备的监管范畴。

  值得注意的是,该事件并非个例。此前,也有类似案例发生,例如大连某居民为照顾年迈的父母,自行安装电梯,但因不符合规定而面临拆除风险。此外,还有64岁的付先品大爷自制升降机,用于运送电动车,虽然使用多年未出问题,但最终因安全隐患被建议拆除。这些案例反映出,尽管部分居民出于便利考虑自行改造,但其行为往往面临法律和安全方面的双重挑战。

  从法律角度来看,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的定义,特种设备通常涉及生命安全和危险性较大的设备,如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等。而老人自制的“缆车”电梯虽然在功能上类似于电梯,但其结构、安全性等方面与正式电梯存在差异,因此不被归类为特种设备。然而,即便如此,相关部门仍认为该装置存在安全隐患,因此采取了劝解和拆除措施。

  从社会反响来看,该事件引发了关于“鼓励创新”与“保障安全”之间的讨论。有网友表示,老人自制电梯并申请专利,体现了个人的创造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但最终却被管理部门劝解拆除,这是否合理?也有观点认为,管理部门在处理此类事件时,应更加注重沟通与协调,而非简单地采取强制措施。此外,也有声音呼吁,政府应出台更明确的政策,鼓励适老化改造,同时保障居民的安全与权益。

  从社区管理的角度来看,此次事件也反映出基层治理中的难点。一方面,社区需要在保障居民安全的前提下,协调各方利益;另一方面,又要尊重居民的合理诉求,避免因政策执行不当引发矛盾。例如,在另一案例中,某小区因加装电梯引发业主之间的激烈争论,最终通过政府协调和法律程序才得以解决。因此,如何在实际操作中平衡各方利益,成为社区治理的重要课题。

  此次老人自制电梯事件,虽然最终在多部门劝解下得以拆除,但也引发了关于创新、安全、法律与社会管理的广泛讨论。未来,相关部门应进一步完善政策,明确类似装置的监管标准,同时加强与居民的沟通,推动适老化改造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