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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香村的“南北之争” 一个月内两个迥异的判决结果
2018-10-21 20:32 来源:中网资讯商业

  2018年9月10日,北京稻香村公司在北京起诉苏州稻香村公司侵犯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一审判决,要求苏州稻香村停止在其生产销售的糕点、粽子、月饼等商品上使用包含“稻香村”的文字标识,并赔偿北京稻香村公司经济损失3000万元。

  而2018年10月12日,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定,北京稻香村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侵害了苏州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的商标专用权,要求北京稻香村立即停止在其生产销售的糕点上使用“稻香村”文字标识,同时赔偿苏州稻香村公司115万元。

  一个月内两个迥异的判决结果,让稻香村的“南北之争”引发广泛关注。北京稻香村在北京法院赢了,苏州稻香村在苏州法院赢了,两家企业在发展的同时,对于品牌的理解也产生了不同的想法,因此,双方围绕商标展开了一系列诉讼。